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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8-21 来源: 责任编辑:m

8月19日,《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5年第25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中国法学会召开

    2015年8月19日下午,《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5年第25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中国法学会召开。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主持。

 张文显副会长主持会议



    张文显副会长在会议总结时指出,听了大家的发言确确 实实感觉到今天下午的研讨会是高水平、高质量的,大家都是本着对立法高度负责的精神来参与,为民主立法、科学立法贡献了智慧。专家学者的发言,从立法的指 导思想、立法的定位,到核心法律条文的设计与完善都涉及了。感谢国务院法制办、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对专家研讨会的重视,专门委派有关同志来听取法学 专家学者的意见。会后我们也会根据大家的发言原汁原味地形成专家咨询报告,把大家的意见反馈给国务院法制办以及法律的起草部门。

王晋副处长向专家学者介绍情况


    研讨会开始前,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王晋副处长向专家学者介绍了《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背景、主要考虑以及论证要点。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教授,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岳彩申教授,中国银监会法规部张劲松副主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刘莘教授,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吴弘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叶林教授,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少军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朱大旗教授,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北京邮电大学潘修平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彭冰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洪艳蓉副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法学》杂志社编辑部主任朱广新编审,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光律师,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汇融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稚萍律师等参加会议并发表了意见。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王卫国教授、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张雪楳法官提交了书面修改意见。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制定《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具有很强的现实 针对性。在《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商事性民间借贷的发展制定这部行政法规,对于规范我国商事性民间借贷的意义重大。专家学 者建议从法律的名称、立法的定位、调整范围、非存款类放贷组织设立的条件和程序、资金来源、利率限制、强制退出机制、与《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的衔接、 框架结构和文字表述等方面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研究部彭伶副主任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具体承办,上海市法学会、浙江省法学会协助推荐了部分专家学者。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彭伶副主任和法学成果应用处孙立军,国务院法制办财金司杨宁,中国银监会法规部李书菁等列席了本次研讨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作为我 国核心法治智库的作用,更好地配合国家立法活动,中国法学会于2015年开始举办系列“立法专家咨询会”,对全国人大常委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 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委托或公开征求意见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进行研讨。会后形成专家咨询报告,供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决 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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