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
CHINA BANKINGLAW SOCIETY时间:2024-12-06 来源: 责任编辑:m
尊敬的各位嘉宾,各位与会同志:
大家上午好!
一年一度的银行法学研究会年会在重庆西南政法大学举行。一年来,在中国法学会领导下,银行法研究会众志成城,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现在,我就银行法研究会一年来的工作简要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制定金融法做出贡献。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全会最重要的成果是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决议指出:“制定金融法。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强化监管责任和问责制度,加强中央和地方监管协同。建设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统一金融市场登记托管、结算清算规则制度,建立风险早期纠正硬约束制度,筑牢有效防控系统性风险的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三中全会关于制订金融法的决定,为金融法理论研究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为我国的金融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对我国金融法学法律界提出了新的重大任务,广大的金融法研究者备受鼓舞,正在积极为制定金融法做出贡献。
银行法研究会对三中全会决议高度重视,三中全会闭幕后,银行法研究会立即组织了线上、线下学习,深入领会三中全会精神,将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到金融法学的研究之中,以各种形式为制定金融法建言献策。本次年会将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总基调,很多与会代表将围绕制定金融法进行发言,交流学习心得,希望本次年会在制定金融法方面取得丰硕的成果。
二、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增强研究会的学术凝聚力
(一)11月16-17日,王卫国会长带队赴日本大阪参加第15届东亚破产与重组论坛,并在大会上回顾了中国本年度破产法的理论和实践。
(二)9月21-22日,银行法学研究会在宁波召开中国银行法40人论坛2024年峰会,专题研讨“制定金融法及金融监管法的地位”。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卫国教授致辞并作引导发言,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吴弘教授主持开幕式。岳彩申、杨松、强力、刘少军、徐孟州等国内著名金融法专家,以及来自金融机构、司法机关、高校的专家学者、研究生等60余人到会参与研讨。
论坛围绕制定金融法的形式与理论基础、金融基本法的核心内容与监管制度的地位、金融基本法与单行法中监管制度的分工、金融监管体制、权限、协同与金融监管方式等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会议认为,制定金融法具有现实意义与实践基础,目前既要关注金融基本法的制定,也要关注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的单行法的制定与修订,而金融监管制度是其中的核心内容;金融法学者应集思广益,为制定金融法献计献策。
(三)6月下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金融稳定法(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银行法学研究会与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华东政法大学至合金融法治研究院于7月17日召开“金融稳定法二次审议稿研讨会”,30余人与会参与探讨,专题征集意见。华东政法大学至合金融法治研究院院长唐波教授作开场致词,吴弘副会长作会议总结。与会嘉宾围绕《金融稳定法》的意义与适用范围、金融稳定管理体制与央地关系、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的程序与实体、金融机构相关权利义务与责任等进行了理论与实践的分析,对立法草案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经整理后及时提交立法部门参考。
(四)8月至10月,银行法研究会与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华东政法大学虞伟庆金融法律研究院等联合主办了新《公司法》在金融市场的实施系列沙龙,分别讨论了新公司法对商业银行、证券市场、保险市场的影响及相关问题,吸引了高校学者、各类金融机构与监管部门专家、金融司法及法律实务工作者的积极参与。与会者分别围绕新《公司法》对金融机构内部治理与社会责任的促进、新《公司法》制度修订对商业银行信贷与清收业务的影响、对公司改制上市以及对证券公司证券承销与交易业务的影响,以及对保险公司董事责任险业务的影响等展开热烈讨论,为金融机构实施新《公司法》出谋划策,也为相关司法解释出台提供建议。
(五) 6月14日,银行法研究会举办“两江经济法治论坛”暨“金融机构合规治理法律问题研讨会”,为提高金融机构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提升金融业发展质量提供智力支持。
(六)5月25日,银行法研究会主办、沈阳师范大学承办“我国《金融监管法》的立法体系与制度建设研究”闭门研讨会。本次会议旨在通过研讨,为统一金融监管法制定的进一步完善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并在会后形成关于制定金融监管法专家立法研究文本。
(七)6月8日,强力副会长团队在西安承办《金融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中国实践与全球视野》学术研讨会。
(八)郭雳副会长应邀在哈佛大学、香港中文大学举办的论坛上作主旨报告,赴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新加坡、泰国等地开展学术活动。
三、积极参加立法工作,发挥智库作用
(一)银行法研究会多位专家(名字保密)作为人民银行和中央金融办特邀专家参与“金融法”草案的起草工作。
(二)杨松副会长组织《金融稳定法》(专家建议稿)起草小组成员针对全国人大第二次审议稿进行充分研讨论证,形成《金融稳定法》专家建议稿第二版立法建议,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三)杨松副会长参与论证全国人大关于反洗钱法修改建议稿,相关咨政建议之后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四)岳彩申副会长参加2024年中国法学会第14期立法咨询会《反洗钱法(修订稿)》专家研讨会,参加《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你了意见稿)》立法专家咨询会,并提交书面咨询意见。
(五)强力副会长受陕西省地方金融局委托,起草《陕西省私募基金投资条例》(征求意见稿)。
(六)潘修平秘书长参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银团贷款管理办法》、《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制订工作,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并在《民主与法制时报》上发表文章介绍两个管理办法的创新点。
(七)盛学军常务理事、邓纲教授受重庆市地方金融局委托,起草《重庆市金融监管条例》(征求意见稿)。
四、扎实开展学术创作,取得丰硕研究成果。
(一)银行法研究会的连续出版物《金融法学家》第十二辑正式出版。第十二辑汇集了2021-2022年的获奖论文,是我国金融法领域在这一期间的重要研究成果。
(二)刘少军副会长接受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委托撰写中央办公厅的咨询报告,得到中国法学会会长的肯定批示,并在《中国法学会信息》刊发(内容保密)。
(三)郭雳副会长在《中国法学》《光明日报》等刊发论文,研究成果获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
(四)岳彩申副会长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互联网个人信贷法律问题研究》顺利结项,项目成果《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的立法路径》刊发于《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2期,论文主要观点获《学术界》摘编。
(五)杨松副会长积极参与中国人民银行组织的反制美国金融制裁举措的实证调研,并提交了咨政建议。
(六)杨松副会长的《关于就外汇市场的行动与亚洲主要国家建立集体磋商机制的建议》被《人民日报内参》采用。
(七)杨松副会长的《在企业破产法修订中应高度重视跨境破产问题》被《中国法学会要报》第33期采用。
(八)杨松副会长的著作《信用善治:辽宁省信用环境制度评估与建设》获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学)三等奖。
(九)高晋康副会长被中国法学会通报表彰为优秀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全国100名),系四川省教育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十)中国社科院肖京副研究员向中央有关部门提交的对策建议4次获得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相关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被国家立法部门吸收,并多次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对策奖”等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
(十一)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曹德俊教授撰写的决策咨询报告《××××:状况、成因与启示》,被中央办公厅采用。(按保密协议要求,只能按此方法说明)
(十二)据不完全统计,研究会的理事在2024年度出版金融法专著10余部,发表CSSCI学术论文80余篇。
五、以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解答社会关注的金融法热点问题
(一)刘少军副会长多次在《商学院》等杂志报刊进行了新金融法律政策解读。
(二)7月31日,季立刚教授接受上海法治报采访,在“海上法学院”专栏发表《有必要重申“取款自由”是储户的法定权利》一文。
(三)8月12日,季立刚教授以《金融法发展新趋势与司法中的几个问题》为题,为上海市法官培训中心主办的“金融法律前沿问题”业务培训全体学员作专题授课。
(四)潘修平秘书长在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栏目主讲了《消失的存款》这期节目,揭示了存款中的法律风险,并向观众介绍了防范被骗的措施。
(五)中国社科院肖京副研究员多次就金融法治建设中的热点问题接受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华社、人民网等中央媒体采访。
六、2025年工作展望
2025年,研究会将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任务,以制定金融法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研究活动。
当前我国金融领域的立法工作繁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做出制定金融法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二读了《金融稳定法》,《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监管法》三部 法律正在修改之中,最高人民法院在制定金融领域的司法解释,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在制订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制订本地区的金融监管规定,希望银行法研究会的学者积极投入到这些立法工作之中。新时代金融立法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希望研究会同仁们奋发努力,积极建言献策,贡献才智。
我们将举办各种学术活动,除明年的年会外,还将举办各种中小型的学术论坛。我们将继续出版《金融法学家》第十三辑,汇集2023年年会以及本次年会的获奖论文,固化这两年的研究成果。我们将秉持开门办学术精神,吸引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本会学术活动,不断推出高水平学术成果,为推动我国金融法制建设做出贡献。同时,我们将关注金融法治实践中的重大疑难问题,为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提供智力支持。我们还要心怀民众,继续通过各种渠道普及金融法律知识,解答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金融法问题。我们要继续举办全国大学生金融法知识竞赛,在大学生中掀起学习金融法的热情,培养未来的金融法人才。
最后,我祝愿研究会的同志们在新的一年里踔厉奋发,勇攀高峰,再创佳绩!